更新時間:2023-09-07
雨水提升泵站建設規模對道路排水的影響,路面設計標高為大沽高程系3.0~3.1m。根據該區域的規劃用地平衡表,為便于計算,本文按照徑流系數相似性原則,將該區域用地性質簡化為綠地、建設區和道路3類,不同性質用地所占比例及徑流系數如下表1所示。
雨水提升泵站建設規模對道路排水的影響
本文通過實例從積水深度和排水時間兩個角度直觀論述了一體化雨水提升泵站建設規模對道路排水的影響,對建設單位更具有說服力。雨水泵站的特點是汛期運行,洪峰水量大,泵站規模大,投資額大,雨水能否及時排除的社會影響大。《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規定,雨水泵站的設計流量應按泵站進水總管的設計流量計算確定,且宜按遠期規模設計,水泵機組可按近期規模配置。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一般選用0.5 年~3年。天津市采用的重現期為1年,即除局部地勢低洼處外,當降雨強度小于1年1遇暴雨強度時,地面雨水徑流均能即時匯入市政雨水管道,路面沒有積水。但是,為節約投資,建設單位經常要求設計單位減小雨水泵站設計規模,若如此,必然降低區域雨水排水系統的排能力。在城市道路和建筑高程設計時,-般路面側石高150mm,小區路面汙市政路面100~300mm,建筑入口高于小區路面300mm以上,而綠化設計高程也高于道路側石,故道路為城市主要積水部位,可
暫不考慮其他部位積水的可能性。基于.上述原因,本文通過實例論述了雨水泵站不同建設規模對道路排水的影響,以便直觀理解雨水排水系統的設計標準。
實例介紹
天津某區域面積為5.5km2,,地勢平坦,路面設計標高為大沽高程系3.0~3.1m。根據該區域的規劃用地平衡表,為便于計算,本文按照徑流系數相似性原則,將該區域用地性質簡化為綠地、建設區和道路3類,不同性質用地所占比例及徑流系數如下表1所示。